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7-10-29 17:36:22

黄山丽景安置房多出面积不应该补交钱

  网友:繁心

  我家2013年房屋拆迁后,被安置在黄山丽景,拖了四年后终于通知上房了,结果因测量面积大于我家当初签协议时要的房屋面积8个平方,而被通知需补交27704元,我很纳梦,房屋误差范围国家法律是有规定的,即在3%以内,多出部份由出卖方承担。你们把房屋盖多了8个平方,如果多出80个平方,是否我还必须按你所谓的协议补交钱呀,既然房屋面积国家规定有误差范围,你们盖房时为何不把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?是你们认为你们就是法吗?你们想盖多大就盖多大,然后老百姓再按照你们要求补交钱吗?如果老百姓补交不起,就永远都拿不到房吗,我可是四年前就全额把钱打到城投公司帐户上的,我不想占公家便宜,也没想要那么大房子,是你们毫无原则想盖多大就盖多大,为何要我补交钱?依法治国,法在何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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