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7-7-27 08:50:22

泗洪县一社区服刑人员脱逃4年终落法网

  自全省“百日追逃”工作开展以来,泗洪县司法局多措并举,7月16日,太平镇司法所一名脱逃4年的社区服刑人员被成功抓获,追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。

 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,男,泗洪县太平镇人。2011年1月18日,因犯盗窃罪被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。2012年11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,假释考验期自2012年11月23日至2014年7月20日。2013年12月,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,主观上恶意脱离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超过一个月,被泗洪县司法局提请撤销假释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0日裁定撤销假释。

  王某被裁定撤销假释后一直在逃,4年来,宿迁市局及泗洪县司法局对其多途径、全方位的追逃工作从未懈怠。

  一是坚持排查走访。在其脱逃后,泗洪县司法局试图通过其家人进行亲情规劝寻找追逃线索,后发现其家人也去向不明。为此,泗洪县司法局向太平镇司法所下达交办单,要求司法所每周不定期开展至少2次针对王凤喜的家人、邻居、亲友以及村干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排查走访,并随时向县局反馈排查走访情况,县局矫正科在此基础上将多方搜集的信息、数据进行梳理、分析、研判,制定并适时调整追逃方案。

 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。追逃之初,根据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有关工作要求和以往追逃的成功经验,泗洪县司法局会同地方检察院曾先后于2014年9月和2016年8月2次赴合肥中院协调出具逮捕决定书能实现对其网上追逃,都未能成功。

 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。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后,泗洪县司法局及时和县公安局联系,移送了追捕函,要求利用公安部门的信息平台落实追逃措施。同时,为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,并定期沟通反馈,双方还分别确定了社矫科科长及法制大队长作为联系人,定期交流情报。

  四是争取领导重视。4月份,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共同牵头,通过泗洪县委政法委召集地方公、检、法、司四部门分管领导、业务负责人召开追逃工作会办会,共商追逃方案,确定了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将王某列入网上追逃的工作方案。同时泗洪县公安局要求全县公安派出所通过落实居住地缉控、情报平台临控、网上研判追踪等措施全力追逃。

  7月17日,根据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有关信息反馈,王某于7月16日被合肥市肥东公安机关抓获,7月19日,泗洪县公安局将王某带回收押。(宿迁司法行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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